發布日期:2022-07-14 | 信息來源:和兮國際 | 訪問次數: 0 | 字號:[ 大 中 小 ] |
國土空間規劃已經走到了一個關鍵時刻。過去幾年,大家從興奮到沮喪,各種牢騷我也都聽到了。但我想說一點,前一段的實踐探索并沒有浪費,起碼我們知道哪些路是不通的。當年遵義會議確立了正確方針路線后,具體的戰術問題并沒有同時得到解決,土城之敗就是摸索新戰法所付出的代價。之后的四渡赤水其實完全是根據敵情做出的相機抉擇,但后來卻演變成為紅軍“靈活機動的戰略戰術”的出發點,也成為毛澤東自己最得意的神來之筆。
目前的國土空間規劃也是如此,新的目標有了,戰術卻是一片空白。于是乎,各種思想,泥沙俱下,各種探索,層出不窮?,F在可以說是規劃的至暗時刻,如果繼續固守教條,就可能兵敗湘江,甚至整個規劃學科從此一蹶不振;如果回到問題導向,實事求是,前一段看似漫無目的探索,就可能是四渡赤水,死地復生。這需要我們盡快做出一些關鍵的技術抉擇:
第一個抉擇
依托現有規劃體系還是另起爐灶?
一開始,我和幾乎所有人一樣,都認為這是重新設計規劃架構,一舉解決規劃迭代至今內置的眾多Bug。但幾年下來的實踐表明,這一想法是過于樂觀。城市規劃的語匯和語法,不足以支持我們重建一個全新的語言。拋棄多年來形成的規劃架構看似痛快,但重建新架構的代價極大。與其創造一個全新的語言,還不如在一個主流語言的基礎上,將次要語言的詞匯引入已有的語言。通過不斷迭代,完成傳統規劃語言向現代規劃語言的更新。這有點像當年的“世界語”,盡管新創造的語言有各種優點,但最后流行于世界的,卻是拉丁語系中的“鄉巴佬英語”。我看過一篇介紹戰斗機發展的文章,說是每一次新機型、新技術占比都不能超過30%,通過快速迭代,逐步完成戰斗機的升級。 因此,規劃現在必須做出一個抉擇,那就是放棄從頭做起、放棄“頂層設計”,以一個現有的規劃體系為基礎,先解決“能用”的問題。在行進中完成規劃隊伍的編組,運動中實現向國土空間規劃的切換。這就要求國土空間規劃應當盡快面向真實問題,用最小的成本做到“能用、管用、好用”。少點好高騖遠,少一點學術爭論,有什么武器,先用什么武器,一句話,先生存下去。 林彪有一句名言:戰術千萬條,敢打是第一條。 第二個抉擇 以哪個規劃作為國土空間規劃的核心架構? 國土空間規劃是“多規合一”的升級版。所謂“多規”,指的主要是城市規劃、土地利用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,加上一些次一級的規劃,比如環境、生態、海洋、地礦等等。由于行政體制上是城市規劃、主體功能區規劃相關部門并入原來土地資源部門,地方新組建的自然資源部門主管多是城市規劃外行,于是土地利用規劃(比如三區、三線之類)就成為國土空間規劃的底層。幾年下來,證明這個基座太小,遠遠不足以承擔“國土空間”的全部內涵。 要想快速走出困境,最節省的方法,就是充分利用以前的存量知識。國土空間規劃最大的基礎存量在哪兒?城市規劃!因此,我建議下一步應回到以城市規劃為主干的規劃架構,針對原有城市規劃“周期過長、內容過多”等問題進行適當改造,然后再疊加上國土空間、生態環境和主體功能區等。簡單講,就是按照城市規劃+(urban planning +X)的結構,依托原有的規劃技術存量,快速形成可操作的國土空間規劃主體架構。 之所以采用城市規劃作為主干,是因為: 1)城市規劃是諸多規劃中唯一國家立法、有最完整審批鏈條(從立項到竣工驗收)的規劃,而其他規劃都只是片段,以城市規劃為主干很容易將其他規劃加入到現有審批鏈條中。只有以城市規劃為核心,才能繼承從法律、法規、規劃到行政許可這一規劃鏈。 2)城市規劃擁有比其他規劃大得多的規劃隊伍,規劃類型品目繁多。一個語言之所以流行,使用的人多往往是一個重要的原因。新規劃涉及到從教學、設計到審批一系列的改變。讓眾多熟悉城市規劃語言的人去重新學習土地、環境、主體功能區方面的語言,要比把后者的詞匯加入城市規劃語言困難得多。城市規劃從詞匯到語法遠比其他規劃發達,規劃行業之所以普遍反映現在“不會做規劃了”,是因為在一個只能描述紅黃藍綠的語言里,沒法描述深綠、淺綠、深藍、淺藍這些細微的狀態。 第三個抉擇 規劃是油門還是剎車? 總體而言,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、生態保護規劃在經濟增長中起的是剎車的作用,城市規劃起的是油門的作用。國土空間規劃無可回避的一個選擇,就是其作為經濟增長的動力還是阻力。對這一問題的回答,直接關乎國土規劃是否“有用”。當然,有人說“小孩”才做選擇,國土空間規劃兩個都要,但實踐下來結果就是哪一個也完成不好。因為多規合一就是要防止有的部門踩剎車,有的部門踩油門,現在只有一個腳踏板,國土空間規劃必須做出抉擇。 規劃的抉擇不是規劃自己決定的,而是規劃的主要委托人政府決定的。站在政府的角度,不同的發展階段,對規劃的要求不同。在經濟高速發展階段,剎車的作用較為重要,要求規劃干預說NO;在經濟下滑的周期,更需要的是油門,是動力,要求規劃盡量說YES。隨著城市化的完成,有效益的基礎設施和各個項目開始減少,經濟增長速度逐年下滑,發現新的增長動力成為各級政府的核心訴求,保增長變得重要。 現在國土空間規劃有一個錯誤傾向,就是只會提出問題,但不會解決問題。不但不能提出發展建議,反而給發展設置各種障礙。按照這樣目標設計的規劃架構,絕不可能是一個“好用”的規劃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目標,應當是尋找能給城市帶來最多價值的項目,規劃的成果是要形成城市最有價值的資產,而不是一堆指標和“紅線”。也許有一天國土空間規劃也會轉變為一個以說“NO”為主的剎車規劃,但我們不能把以后正確的規劃,提前到現在。規劃只應回答現在面對的問題。 需要指出的是,發展導向并不是不要保護,更不是給破壞開綠燈。事實上,那些單純以保護為目的“紅線”從來沒有真正制止過耕地的占用、荒棄和破壞。恰恰是鄉村的發展振興,產權重建,引入城市資本,反而能更好地保護農村的耕地。當規劃從圖紙延展到制度后,我們就會發現用圖紙上的“線”控制真實空間的用途,其實并不是最有效的辦法。好的制度無需那些“線”,就可以更有效地達成耕地保護等規劃目標。 第四個抉擇 工程標準還是財務標準? 出身于工程學科的城市規劃師們,歷來不屑于談論財務問題,在規劃師看來,有錢沒錢是甲方的事,規劃的職能就是幫助委托人實現其工程目標。所以城市規劃經常自創一些指標體系,從工程的角度評價規劃的好壞。目前正在開展的城市體檢、城市評估就是城市規劃工程思維的體現。我們提出一些自認為是“好規劃”的數量指標,然后去套真實的城市。當城市規劃轉向國土空間規劃時,首先必須丟棄的就是“用一件衣服去評估所有男女老幼身材是否合理”的工程思維。這樣的評估體系不僅不“好用”,而且不“能用”。 國土空間規劃不是提出問題,而是解決問題。國土空間規劃不是不要“紅線”,而是要告訴政府怎樣解決“紅線”給發展帶來的制約。我們不是告訴政府要多少公園、多少醫院、多少道路才“符合規劃”,而是要告訴政府這些投入的錢從哪里來?怎樣獲得收益?只要公共產品能帶來收益,政府自然愿意投入,標準甚至比規劃還高,如果沒有錢,標準再高也是廢紙。強行去達標,只會使城市面對更大的財務風險。國土空間規劃對應的是“自然資源”的保值增值,不是建設部門的工程量。城市規劃越早意識到這一點,越早將政府的訴求納入規劃,國土空間規劃就越“有用”。 第五個抉擇 以規劃為軸心還是以管理為軸心? 在到規劃局工作之前,我一直以為規劃專業的中心是規劃院。規劃局的工作就是盡可能真實地在現場還原規劃院的圖紙。檢驗一個規劃局的水平,就是看城市建設多大程度偏離規劃圖紙。與規劃圖越接近,說明規劃管理得越好。城市規劃監督體系、技術標準基本上也是圍繞著規劃圖紙的實施,強調規劃“剛性”在規劃行業已經被默認為等同于加強規劃圖紙的剛性。城市規劃法定規劃體系實際上把城市視作一個建筑,總體規劃、分區規劃、詳細規劃以及各項專業規劃,分別服務于城市從設計到施工各個階段的落地需要。甚至很多規劃局的機構,也是圍繞著規劃編制,設置總規處、詳規處等等。 而當我在規劃局工作多年,卻意識到這種圍繞編制的規劃體系,是規劃“不能用、不管用、不好用”的深層原因。只要按照這樣的體系構筑國土空間規劃,“不能用、不管用、不好用”的問題就不會得到解決。規劃編制和管理的關系,不應當是后者服從前者,而是正相反,前者是后者的工具。規劃管理,而不是規劃編制,才是規劃體系構筑的正確邏輯。規劃管理的核心,乃是建立在一系列法律、法規授權基礎上的行政許可。規劃體系的核心應當是審批,而不是設計。規劃工作應當圍繞的是規劃局,而不是規劃院。 城市規劃審批的邏輯是“兩證一書”,圍繞審批的規劃局設置,應當是規劃處(對應選址意見書)、用地處(對應用地規劃許可證)、建設處(圍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)和法規處(圍繞驗收和批后管理)。城鄉、國土、主體功能區等規劃合并為國土空間規劃,首先要做的是行政許可的合并。國土空間規劃首先應當做的,不是先入為主,預設“五級三類四體系”之類的架構,而應盡快明確國土空間規劃服務的行政審批事權。相應的,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應當與國土空間規劃的許可內容相對應。 中共中央國務院《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》中,一上來就指出原來的規劃體系突出的問題——“規劃類型過多、內容重疊沖突,審批流程復雜、周期過長,地方規劃朝令夕改”。前一階段的國土空間規劃的實踐表明,中央提出的這些問題不僅一個都沒有解決,有些甚至還進一步惡化(編制審批周期更長、內容更龐雜、規劃費更高)。如果新的國土空間規劃不能從以編制為中心轉變為以審批為中心,新的規劃就一定還是“不能用、不管用、不好用”,中央對國土空間規劃提出的目標就依然無法實現。